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温州市优化市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实施方案 的通知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形势变化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优化市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 2016。9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如下修改、第五条第 二 项第2点规定的 提升市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标准,淘汰黄标车、改造升级现有运输车辆的密闭装置,规范使用行驶记录仪.装卸记录仪 放大车辆号牌。严禁非法加高车厢栏板,未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准运证。修改为,提升市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标准 逐步淘汰黄标车,改造升级现有运输车辆的密闭装置.规范使用行驶记录仪,装卸记录仪.未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准运证,现将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全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4日、温州市优化市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促进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行业有序发展,减少扬尘污染,改善中心城区城市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原则,一.就近消纳原则。各地要引导市场自我平衡,自我调节。积极鼓励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实现就近就地处置消纳,二、水陆并举原则。实行建筑渣土以水路运输为主 陆路运输为补充的运输方式,推进运输车辆更新升级,提高水路运输能力.减少道路通行压力。并逐步过渡到鹿城.瓯海区建筑渣土外运全部通过水路运输,陆路运输用于应急备用。三.分区管制原则。确定运输限制区和非限制区。分区。分片严格管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线路和运输方式.市区限制区域禁止非限制区工程项目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入、四,线路规避原则 通行线路沿途的道路,桥梁等应符合安全标准,且避开居民集聚区。繁华商业区及城市景观线等管制道路 五,严格监管原则。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员.施工和运输企业等责任主体 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二,分区管制,根据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 道路交通压力等情况 将城区划定为建筑渣土运输限制区及非限制区,一,限制区、主城区北以瓯江为界。东至茅竹岭。西至翠微大道 双南线,南至瓯海大道环线范围内划定为限制区。见附件1,其中 瓯海大道.宁波路 机场大道,禁止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限制区内严格限定运输车辆的通行线路.时间和载重 二,非限制区.除限制区以外的区域 该区域范围的工程项目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驶入限制区.三,运输线路 为充分发挥水路运输污染少、成本低和对交通影响小的优势,建筑渣土运输实行以水路运输为主.陆路运输为补充的方式。合理确定车船连接线路、运输线路遵循规避原则.就近优化,核准通行,一。水路运输线路,见附件1、1、西向经双南线。泰力路,鞋都大道车运至西部丰隆,温化码头中转,再由海船水路运至洞头大门或瓯飞围垦区消纳.2、东向经会展路 瓯江路东段车运至东部屿田 七都码头中转,再由海船水路运至洞头大门或瓯飞围垦区消纳。3。限制区内指定线路作为主要通行道路。沿线工地就近优化接入运输.东西走向以温州大道 机场大道和瓯江路东段为主通道,南北走向以双南线。惠民路.上江路和会展路为主通道,二.陆路运输线路,见附件2,1,补充线路,向南经双南线。104国道、南川路、滨海大道,海工大道.车辆直运至瓯飞围垦区消纳,2,应急备用线路,向东经机场大道.滨海大道,通海大道 车辆直运至瓯飞围垦区消纳,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准备阶段,出台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通过媒体以及运输.造价,施工.建筑等工程领域行业协会,多途径开展宣传、及时告知有关实施限行政策,综合行政执法.住建、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发布限行通告、明确限制区域 道路,通行时段和限行时间节点、二。调整过渡阶段、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工程进度和延续运输等情况,重新调整核准线路,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渣土运距变化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剩余土方的运输价格、保障运输市场稳定,确保限行措施有序推进。三.全面实施阶段 市区建筑渣土运输限行方案于2016年10月10日开始实施 限行实施后、各部门要齐抓共管、严查违反限行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限行措施落实到位.五、保障措施.一。加强建筑渣土源头管控、1 规范建筑渣土审批、严格执行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制度、渣土产生单位根据所在区域,土方产量和土壤性质.选择合理的运输及消纳方式,审批部门切实做到严把线路关。规范审批,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及功能区管委会.2。加强建设工地管理、严格实行施工场地内设置冲洗。硬化出入口,运单制度等规范化管理。严禁向无运输资质,无建筑渣土准运证的企业或个人发包运输业务.严禁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的现场管理员不到岗开挖土方.严禁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等等不文明施工行为。严查无建筑渣土准运证。未密闭、密闭装置破损、带泥上路等违规运输行为,严厉打击建筑渣土运输市场涉黑,涉恶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 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及功能区管委会,3 落实施工单位责任,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驶出工地的车辆管理 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情况纳入文明工地管理及施工单位诚信记录.针对施工单位各类违规处置建筑渣土行为、制定具体惩戒细则、切实落实建设施工单位建筑渣土管理责任和项目经理责任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及功能区管委会 二。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1 规范建筑渣土水路运输管理,海事部门要加强建筑渣土水上运输监管和船舶管理.实行船舶登记制度,运输船舶要按规定配备船员、必须确保在航行中AIS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港航部门要加强对转运码头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市级统筹使用、转运码头提倡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并纳入市区建筑渣土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按照规范安全的原则、结合建筑渣土转运要求,做好码头布局和规范建设工作,适当增加码头.船舶和中转堆放场所,扩大水路运输规模。对涉及码头装卸工艺改变的,通过技改程序使之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涉及码头靠泊能力提升的,通过港口建设程序要求对现有码头进行改、扩建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2 推进运输车辆更新升级,提升市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标准。逐步淘汰黄标车 改造升级现有运输车辆的密闭装置,规范使用行驶记录仪、装卸记录仪,未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准运证,逐步推行符合要求的新型车辆应用 新购置上牌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带有密闭化装置,符合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相关规定。实现建筑渣土车辆的更新升级。对运输车辆符合要求,守法运输和信誉高的运输企业,优先予以办理相关通行许可 允许日间避开交通高峰时段通行运输、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3。加大违法运输行为查处力度 完善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关于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各部门管理执法边界、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和抄告反馈等协作机制,健全市区建筑渣土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各类视频监控加大非现场监控力度。依法追查运输源头。倒查运输企业责任。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整治 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的重点路段和水域,午间。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查处。严查陆路运输乱倾倒。不按规定线路运输、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滴撒漏,车轮带泥等违法行为。严格对违法超载车辆的驾驶员进行扣分处罚.严查水路运输乱倾倒.未按规定配备船员、超载,超等级过桥梁、超等级靠泊.未经登记参与运输等违法行为,严格对违法码头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温州海事局 市港航管理局。各区政府及功能区管委会.瑞安市政府,4。加强运输企业诚信管理 根据 温州市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制定,温州市区建筑垃圾运营企业诚信考核办法,出台针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船舶.中转码头、消纳场等记分考核细则,实行驾驶人员。运输工具,运营企业捆绑监管,对守信合法经营者在行政许可。政策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失信违法经营者采取重点监管,部门联合惩戒,列入黑名单等方式予以限制 引导行业合法有序规范经营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温州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港航管理局、5 运用科技创新管理方式。升级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系统 实现人,车 企捆绑监管.优化建筑渣土处置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利用GPS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 实现 虚拟电子围栏。实时监控闯限行行为。逐步建成一套从工地源头。运输线路到消纳终端的建筑渣土作业全过程管理、能跨部门,市区两级和政府企业多级联动管理和部门数据共享的综合管控平台、进一步提升建筑渣土管理效率,逐渐实现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加强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按照,政府引导 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各地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筑渣土资源化再生利用方法。加快研究出台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相关补贴和产品推广的扶持政策 结合市区建设项目情况,落实临时再生资源利用点和中转储运场的规划、选址和建设 尽快实现区域内建筑渣土就地减量处置、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及功能区管委会、附件、1,市区建筑渣土限行区域及水路运输线路示意图.2.市区建筑渣土限行区域及陆路运输线路示意图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