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heating ventilation,and air。conditioning of,civil。buildingsGB、50736、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1,5。2,1、5,3,5。5,3 10、5,4、3、1,5、4、6,5。5 1 5.5 5、5。5.8,5,6。1,5。6,6,5。7.3。5.9、5。5。10,1.6,1。6、6,3、2。6.3,9、2,6.6.13 6,6,16,7。2。1,7.2,10.7.2。11,1,3。7、5。2 3。7,5.6。8.1、2 8、1、8、8、2。2.8。2 5、8,3,4、1,8.3 5 4、8.5,20、1.8。7。7,4 8、10 3、1,2 3、8,11、14.9,1,5.1、2 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 金丽娜、李先庭 寿炜炜、马伟骏.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 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 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吴德绳、郎四维,江亿。李娥飞 许文发,罗继杰,曹越、郑官振、钟朝安,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