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 for、heat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of、civil。buildingsGB.50736,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 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 1.5,2,1 5 3、5,5 3。10.5.4,3,1,5 4、6.5,5。1 5、5、5,5.5、8,5、6.1.5。6 6,5,7,3 5,9。5,5、10、1 6 1。6。6.3、2,6,3,9 2、6,6,13.6。6 16,7.2,1.7,2 10,7 2.11,1、3,7。5、2.3,7。5,6,8、1.2、8 1,8。8.2.2.8.2 5.8 3。4,1,8.3。5。4.8 5,20,1、8,7 7 4 8。10,3.1、2 3,8,11。14。9.1,5。1.2。3 4,9、4 9条 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术语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 空气调节 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 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 金丽娜,李先庭,寿炜炜 马伟骏,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 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 吴德绳.郎四维,江亿,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曹越、郑官振。钟朝安,徐明 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