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heating,ventilation、and air.conditioning.of,civil buildingsGB,50736.2012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 6,1、5,2。1、5,3,5,5.3 10。5,4,3、1。5。4。6、5。5,1.5.5,5 5。5.8,5 6,1.5,6、6.5,7.3,5。9.5。5.10,1 6,1,6 6.3,2 6,3,9 2、6,6、13。6、6、16.7,2,1,7.2,10 7,2,11、1,3,7 5,2.3,7、5。6、8,1、2 8、1。8,8、2,2、8.2,5 8、3、4.1、8.3。5。4.8 5.20 1,8、7,7、4,8 10。3。1.2.3.8、11 14.9,1 5。1、2,3。4、9 4 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同济大学 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 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 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寿炜炜 马伟骏 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 董重成,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 朱能、狄洪发 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 朱江卫 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 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 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吴德绳 郎四维.江亿、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曹越。郑官振,钟朝安、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