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heating,ventilation,and air,conditioning。of,civil。buildingsGB,50736 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 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0 6 1,5.2 1。5、3 5、5.3 10.5,4,3、1 5 4.6、5,5,1,5、5,5、5、5,8 5、6、1.5、6,6.5.7,3、5。9.5.5。10,1,6,1、6。6.3,2.6,3、9。2,6.6.13、6。6 16 7,2 1、7。2,10,7。2,11,1 3,7。5.2 3,7,5 6,8。1、2,8。1,8,8。2 2。8。2 5 8、3,4、1,8,3、5.4 8 5,20.1,8,7,7,4。8,10,3,1,2、3、8,11。14,9 1、5,1 2。3 4 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 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 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 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 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寿炜炜,马伟骏 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 朱能,狄洪发、刘鸣,孙延勋 毛红卫。王钊。阮新、贾晶 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 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吴德绳.郎四维 江亿。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曹越、郑官振,钟朝安 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