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heating、ventilation and,air。conditioning,of civil、buildingsGB 50736.2012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2012 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 1,5 2 1。5、3、5.5、3,10、5.4。3。1、5.4,6.5、5 1、5。5.5,5,5,8.5、6,1,5。6,6。5、7 3.5、9,5 5,10 1。6,1。6。6 3,2。6.3、9,2.6,6 13,6、6、16、7 2。1。7 2。10、7。2、11。1,3,7。5 2,3、7,5,6.8,1,2、8,1、8,8。2.2.8.2、5,8,3,4、1 8。3、5,4 8,5,20,1.8、7 7、4,8 10,3 1,2 3 8、11,14,9、1.5 1、2.3,4、9 4 9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 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北京 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丹佛斯,上海 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际高建业有限公司 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 邹瑜。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寿炜炜、马伟骏。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伍小亭,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 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吴德绳、郎四维 江亿 李娥飞,许文发、罗继杰,曹越。郑官振.钟朝安 徐明。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