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esign。code for,heat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of,civil,buildingsGB。50736 201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7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 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1,5。2 1,5,3,5,5,3。10 5、4,3。1.5。4、6。5.5,1,5.5、5。5、5。8,5.6,1,5。6 6 5.7,3、5.9.5 5、10。1 6,1.6、6、3 2,6,3、9 2 6 6、13,6,6.16 7。2。1、7 2.10 7,2,11 1,3 7 5.2。3,7 5,6.8.1。2.8 1,8。8,2、2.8,2 5,8。3,4,1.8。3、5 4,8。5,20.1.8 7.7。4。8,10.3.1,2.3、8.11,14,9。1 5,1,2 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 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月21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8,10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 术语.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 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检测与监控,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 天津大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 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杭州源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际高建业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 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新疆绿色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 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妥思空调设备 苏州,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伟.邹瑜,徐宏庆,孙敏生、潘云钢,金丽娜、李先庭 寿炜炜、马伟骏 王国复、赵晓宇,于晓明,董重成,伍小亭 王谦,戎向阳.马友才、吴大农.张旭,朱能.狄洪发 刘鸣、孙延勋,毛红卫,王钊,阮新。贾晶,刘一民.程乃亮,叶水泉,张寒晶.朱江卫.丛旭日 杨利明。傅立新。于向阳 王舜立.邵康文,李振华、魏光远,张翯翚。郭建雄,王聪慧、张时聪,陈曦 孙峙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元炜 吴德绳、郎四维、江亿 李娥飞.许文发 罗继杰。曹越,郑官振、钟朝安,徐明 张瑞武。毛明强,丁力行、李著萱。张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