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阳泉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 要求 DB1403/T 3-2020
  • 山西省物流园区仓卖运营规范 DB14/T 2130-2020
  • 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 DB14/T 2248-2020
  • 山西省公路配套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DB14/T 2161-2020
  • 临汾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管理要求 DB1410/T 111-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认知症老年人照护服务指南 DB14/T 2140-2020
  • 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2024年
  • 晋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评价标准 DB1405/T 004-2020
  • 山西省物流园区公共仓储运营规范 DB14/T 2129-2020
  • 山西省旅游景区节能减排指引 DB14/T 2224-2020
第二章,公路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规定的职权和程序、编制公路规划、编制公路规划应当遵循科学合理 注重效益,适度超前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并与国家公路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公路规划批准后 除涉及国防的内容外,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公路规划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公路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公路建设应当符合公路规划.未纳入规划的项目不得建设。第八条 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对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责.第十条.新建和改建公路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未经验收的公路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第十二条。省道,县道和乡道报废的,分别由省,设区的市 县 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告。村道报废的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所在地县 市.区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向村民公告,公路报废后、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设置必要的标志和隔离设施.报废公路的处置和利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公路行政等级调整或者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交接双方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公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的 接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自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履行相关职责.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照明 通信,标志.管线,信号灯等设施的 应当依法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 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所设置的设施负责维护和管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