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烟台市短程海上客运服务规范 DB3706/T 66-2020
  • 菏泽市“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规范 DB3717/T 2-2020
  • 烟台市海岸线修复技术指南 DB3706/T 64-2020
  •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 山东省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南 DB37/T 4197-2020
  • 山东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37/T 4189-2020
  • 山东省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评估指南 DB37/T 421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10部分:死亡信息 DB37/T 4221.10-2020
  • 山东省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 DB37/T 4241-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 第2部分:法人单位 DB37/T 4223.2-2020
第四节。出租汽车客运.第二十四条、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流量.出行需求等因素、编制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实行总量调控.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应当召开听证会 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的投放,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进行,第二十六条,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供求状况,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第二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经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三,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第二十八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实行期限制 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例实施前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尚未到期的.经营权管理按照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