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六章。安全与环保。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协调解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第四十二条、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和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并对船舶的交通安全负责、第四十三条.船舶 浮动设施应当依法申请船舶登记和船舶检验、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持有适任证书或者证件的船员.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应当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桥区.港区,库区及交通管制区的特殊规定.船舶进出港口 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签证.载客船舶应当足额配备救生衣和救生浮具,载运学生上学放学的船舶.其船员必须督促学生穿着救生衣 学生应当穿着救生衣 第四十四条.船舶设计,生产,修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省国防科工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件,并按照核定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涂改,出租 转让许可证件,禁止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航行.作业,禁止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 禁止船舶在浓雾 暴雨.大风等达不到适航要求的天气条件下航行。第四十五条.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和内河通航标准、技术规范,在水上枢纽工程大坝上下游一定范围划定禁航区、水上枢纽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禁航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阻止船舶和无关人员进入禁航区、维护禁航区水域安全 第四十六条,在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应当在活动前报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审批.在可供通航五百吨级及以上船舶的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活动。应当报省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审批、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上水下活动水域的交通管制、航行指挥及安全维护,及时发布航行警告或者航行通告.第四十七条.乡镇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实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 村。居.民委员会.船主三方协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对乡镇船舶及渡口安全实施监督和业务指导。第四十八条。用于农业生产 农副产品加工和生活自用的乡镇船舶 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核发船名牌,标明载重线。在船舶明显部位标明用途.并不得从事营业性水路运输、第四十九条、渡口的设置,迁移和撤销,应当由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经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渡口两岸应当设置码头.标志牌.候船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第五十条 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水上救助体系和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 设备 设置并公布水上遇险求救专用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十一条,船舶.浮动设施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或者污染事故,当事人应当向水路交通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并立即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控制和清除污染 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组织救助,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肇事船舶,浮动设施在事故调查期间。未提供经济担保或者未经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同意,不得离开水路交通管理机构指定地点。第五十二条.发展水路交通应当统筹兼顾水生生物资源 水生态环境的保护,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鸟类栖息地等重要。敏感生态功能区,航道,港口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运用经济、技术政策等措施 支持和鼓励港口生产作业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第五十三条、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 推动船舶防污设备配置,建设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 建立水路运输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第五十四条,船舶建造 拆除,航行 停泊及作业不得违反规定排放、倾倒废弃物.污染物 船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油污水处理,储纳。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其经营人应当依法将船舶垃圾交由取得港口经营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应当建设船舶油污水。生活垃圾岸上接收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纳入城市管网或者农村环卫管理、第五十五条 鼓励建造,使用节能环保型船舶.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船舶、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支持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