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擅自建设拦河 跨河.临河建筑物或者设施、或者未按照批准的技术要求建设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拆除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维护助航设施和安全设施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依法代履行,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 二,项规定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清除,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清除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依法代履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四.五,六 七.项规定的 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 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足额补缴,并依法收取滞纳金、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载客船舶未按照规定足额配备救生衣和救生浮具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对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船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证件三个月至六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责任船员船员适任证书或者证件,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无船名 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航行。作业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设置油污水处理。储纳.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由水路交通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路交通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