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站场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其建设应当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功能定位、符合国家 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并与其他运输方式相协调.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应用信息化技术,按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运营信息。第二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进站乘车。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过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三、允许无证经营车辆进站经营、四、允许超载车辆出站。五,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载客出站.第二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对客运车辆未能按时发车的,应当及时发布信息 维持候车秩序、协助承运人安排滞留旅客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对出现旅客严重滞留的。应当立即采取疏运措施.及时报告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服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第三十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二,允许装载禁运 不符合要求的限运物品的车辆出站场,三,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