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福建省远程监督系统政务服务效能数据汇集技术要求 DB35/T 1902-2020
  • 福建省真空干燥箱校准规范 JJF(闽)1093-2018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
  • 三明市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 DB3504/T 002-2020
  • 福建省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 13-323-2019
  • 福建省熔融沉积3d打印品几何精度评价规范 DB35/T 1933-2020
  • 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暂行办法
  • 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范 DB35/T 1877-2019
  • 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六节 办理程序,第六十条.户口登记事项由户口登记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规定权限予以核准,第六十一条,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且按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户口登记事项,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办理 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第六十二条、对符合条件,证明材料齐全.但按规定需要调查核实,上报核准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属于户口登记机关核准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调查后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并通知申报人.二,需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的,户口登记机关在完成户口调查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通知户口登记机关.三,需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准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通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通知户口登记机关 补正材料时间,公告时间以及发函调查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接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人,第六十三条。申报人应当在收到核准通知之日起60日内前往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户口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申报。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