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货运合同.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 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百零五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第三百零六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第三百零七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 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第三百零八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第三百零九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 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第三百一十条,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 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百一十三条,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百一十四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第三百一十五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一十六条、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