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职务升降,第四十三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 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第四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 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第四十六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第四十七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