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 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 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 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 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 福利 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 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 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