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 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 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 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 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 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第七十八条、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 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 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