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保险.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 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 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第七十五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 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第七十八条.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