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惩戒。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 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 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 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撤职,开除.第五十七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 不视为恢复原级别 原职务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