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惩戒 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 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 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 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六 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 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开除。第五十七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第五十八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 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 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