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验收与检验,第二十九条 药品质量验收 包括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和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包装.标识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二.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 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 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三,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 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 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 中药饮片标明品名 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第三十条。药品验收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 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 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验收记录按 规范、第三十五条要求保存.第三十一条 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第三十二条.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第三十三条、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质量检验 某些项目如无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送县以上药品检验所检验,第三十四条。药品抽样检验、包括自检和送检。的批数,大中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5。小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第三十五条,药品检验部门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质量标准的收集,第三十六条,药品检验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并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字迹清楚。格式及用语规范 记录保存5年、第三十七条。用于药品验收。检验 养护的仪器、计量器具及滴定液等,应有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