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进。货 第二十四条.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此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 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第二十五条,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第二十六条,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一,工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1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 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 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第二十七条,购进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第二十八条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