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进 货 第二十四条。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此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三 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 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第二十五条,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包括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 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第二十六条.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一。工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 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第二十七条。购进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 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第二十八条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