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设施与设备。第十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 指建筑面积,下同,大型企业不应低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应低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应低于500平方米、第十八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其中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第十九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应有用于仪器分析.化学分析、滴定液标定的专门场所,并有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环境下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控的设备 药品检验室的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150平方米 中型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 第二十条.药品检验室应开展化学测定.仪器分析。大中型企业还应增加卫生学检查.效价测定.等检测项目。并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一。小型企业.配置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仪 电热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锅 片剂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和显微镜 二。中型企业 在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自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高压灭菌锅。高温炉 超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生物显微镜 三,大型企业、在中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片剂溶出度测定仪,真空干燥箱、恒温湿培养箱.第二十一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2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 如所在仓库未设置药品检验室或不能与检验室共用仪器设备的,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 标准比色液等 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 解剖镜或显微镜 第二十二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分装中药饮片应有固定的分装室、其环境应整洁.墙壁、顶棚无脱落物,第二十三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展开的配货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