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设施与设备。第十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大型企业不应低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应低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应低于500平方米.第十八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其中冷库温度为2 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 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第十九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应有用于仪器分析 化学分析。滴定液标定的专门场所.并有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环境下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控的设备。药品检验室的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1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 第二十条,药品检验室应开展化学测定,仪器分析,大中型企业还应增加卫生学检查、效价测定。等检测项目 并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一、小型企业,配置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仪、电热恒温干燥箱 恒温水浴锅,片剂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 紫外荧光灯和显微镜、二.中型企业。在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 增加自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 高压灭菌锅 高温炉,超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生物显微镜。三,大型企业,在中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片剂溶出度测定仪,真空干燥箱.恒温湿培养箱 第二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2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 如所在仓库未设置药品检验室或不能与检验室共用仪器设备的、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 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第二十二条,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分装中药饮片应有固定的分装室.其环境应整洁、墙壁,顶棚无脱落物,第二十三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展开的配货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