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职务任免、第四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国家公务员,第四十七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二。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三。转换职位任职的 四 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五、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第四十八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一,转换职位任职的.二,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三 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四 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五.退休的。六。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第四十九条、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第五十条。国家公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另行规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