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防静电10、3、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站内可能产出静电危险的地方、应采取防静电措施,不仅限于有爆炸危险区域,10。3、1A、新增条文.补充液氢工作区域和接地板的要求、10.3,1B 新增条文,补充液氢设备的要求,10.3.1C。新增条文,根据行业标准。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2017第5 3 2条。第5、3、3条和行业标准,液氢安全应用准则,GJB.5405。2005第4 10.1、2条、补充管道防静电接地的要求 10,3,1D。新增条文,补充专用防静电接地的要求、氢气静电接地电阻值不作调整,液氢静电接地电阻值根据行业标准、液氢加注车通用规范 QJ 3028 1998第3,6、2条和行业标准 液氢安全应用准则,GJB、5405,2005第4,10,1、2条取值,并且按二者较严格的要求确定,10,3 2 此条删除,内容合并到10,3、1B中 10。3,3、此条删除。10、3.3A 在正常环境无锈的情况下、管道法兰等处的接触电阻在0 03Ω以下.但若腐蚀生锈.由于接触电阻增大 将可能发生静电或雷电火花.诱发着火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为了防止管道上法兰两端由于连接不良或金属锈蚀,使接触电阻增大,故作了本条规定.10,3.4 此条删除 合并到10、3,1A和10,3,1B中。10.3,5,新增条文。补充防静电接地干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