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站址选择4,0,1,在选择加氢站的站址时、应将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作为前提或基本要求.在满足这些要求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输送距离或输送过程增加的能量消耗、并尽力做到节约能源的要求。加氢站站址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交通方便的条件,合理解决加氢,加油、加气的关系 在合适条件下优先考虑加氢站与加油站.天然气加气站合建,以减少建设投资和方便运营管理.4、0,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鉴于一级加氢站的储氢容器容量,积 大、加氢量大,若建在城市中心区内时,对密度较大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人群安全度的有害影响较大,当车流量较大时,还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等问题,因此作出本条规定,将城市建成区修改为城市中心区更能具体体现本条的主旨,在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中。第4,4 13条给出了 市中心,的定义为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第4,4.14条.副中心 的定义为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 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活动中心,城市中心区为当地规划部门确认的区域,4.0.3 为使加氢方便和有利于氢能汽车的推广运营,加氢站宜靠近城市道路建设,但是为不增加城市交通拥堵。避开人流密集场所、本条还规定不应将加氢站等设在城市主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本条根据第4.0.2条的修改将城市建成区修改为城市中心区,4,0。4。此条删除,4。0、4A,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制定本条的依据是.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 2005中的规定 重要公共建筑与各种容量的储氢容器的防火间距为50m、各种容量的储氢容器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分别为40m,35m.30m、25m。本条表4,0.4A中规定加氢站的储氢容器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为50m,一级,二级.三级加氢站的储氢容器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分别对应于上述规范中的氢气罐总容积规定为40m,35m,30m。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4.3,1条的规定。其中民用建筑与各种总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分别为30m 25m 20m,18m,现行国家标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表4,0,6的规定.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的一级站与民用建筑三个保护级别的防火间距分别为45m,35m 25m。与二级站分别为38m。28m.22m、与三级站分别为33m.22m、18m、本条规定二级 三级加氢站储氢容器与一类.二类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基本上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4、3。1条规定一致、一级站与三类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略有增加。3.各种等级的加氢站的储氢容器与甲类物品库房 甲,乙 丙类液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4.3、1条的规定,一级,二级,三级氢气加氢站储氢容器与甲类物品等的防火间距分别规定为35m,30m,25m、4,储氢容器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4.3。6条的有关规定、见表1,本规范规定储氢容器与铁路中心线之间的防火距离均为25m。鉴于我国公路事业的迅速发展。城市道路种类较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年版.第4、0 4条。第4、0,5条的规定、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现行国家标准 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第3、0。3条规定,储氢容器与厂外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为15m,与厂内主要道路为10m 按照上述规定、本条规定储氢容器与快速路。主干路之间的防火距离为15m,与次干路 支路为10m,5,储氢容器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第4。3、1的规定 对应于表4。3。1中50000m3.V,100000m3、10000m3,V.50000m3,1000m3,V,10000m3三个等级的规定.分别为35m、30m。25m。6。加氢站与站外架空通信线的防火间距.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中表4,0,6的规定、一级加油加气站地上LPG罐与架空通信线为1.5倍杆高,二级 三级加油加气站地上LPG罐与架空通信线为1倍杆高。考虑到氢气的密度小,易扩散的特性 本条规定,通信线不应跨越储氢容器,且不得小于杆高的1倍 7,这里所述的放空管包括集中的或分散的氢气放空管。制定加氢站放空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的依据是 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 2014年版.第4 0.8条规定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见表2。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第9。2、4条规定的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集中放散装置的天然气放散总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见表3.对照以上规定加氢站集中放空管比较接近表3的状况,所以基本采用相关规定制定本条表4,0。4A中放空管管口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其中距铁路的防火间距根据企业专用线修改为30m 鉴于本规范中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以GB、50156为原则 同时考虑氢的特性。本规范中二类、三类民用建筑物与放空管口的防火距离修改为20m.8,鉴于氢气密度仅为天然气的1、8和易于扩散的特性,氢气压缩机 加氢机与站外建、构 筑物的防火间距、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 第4,0 8条表4,0.8中天然气加气机、压缩机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的规定作出相应规定,但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考虑到氢气的特性 增加5m、修改为35m,与生产厂房,库房之间的防火距离是按照.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表3 0。2中规定供氢站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制定的,4.0 5,民用建筑物的保护类别主要见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中的规定 为保证一致性。删除附录B 引用了GB。50156中的内容。4,0 6 此条删除,4 0。7 此条删除。4。0.8,新增条文,补充冷水机组,预冷机组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