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防雷与接地10,2 1.加氢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雷与接地设施 10,2、2。当储氢容器壁厚大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防雷接地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10、2。3,加氢站的防雷分类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其防雷设施应能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防直击雷的防雷接闪器应使被保护的加氢站建筑物,构筑物处于其保护范围内.通风风管、氢气放空管等凸出屋面的物体防雷设施设置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10 2,4、加氢站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 钢屋架。铁窗和凸出屋面的放空管,风管等,应接到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上,10,2.5.加氢站内的电气设备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及信息系统接地 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采用各种接地要求的最小值,并不得大于10Ω.10、2。6.加氢站内的站房和加氢岛罩棚等建筑物.构筑物需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 保护,10,2。7.加氢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10.2。8,加氢站设有电子信息系统时,防雷防护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设置。10、2 9,进入加氢站的电线电缆,通信线缆应设置相应的浪涌保护措施.10。2,10、加氢站内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管道 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金属构件等应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10 2。11、各种接地系统,每个连接部位之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0.1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