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建筑设施8.0 1。加氢站内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0,2,加氢站内的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8。0.3,加氢岛 加氢机安装场所的上部罩棚应符合下列规定.1,罩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当罩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2,罩棚内表面应平整,坡向外侧不得积聚氢气.3.当罩棚顶部设有封闭空间时.封闭空间内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设置氢气浓度报警装置、8,0,4 有爆炸危险房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当采用钢柱承重时。钢柱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00h,8、0,5,有爆炸危险房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的有关规定。设置泄压设施 其泄压面积不得小于屋顶面积或最长一面墙面积的1、2倍、8。0。6.加氢站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门.窗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8,0,7、氢气压缩机间.氢气调压阀组间等宜采用半敞开或敞开式建筑物 净空高度不宜低于3。5m。8,0,8、加氢站内的储氢容器或瓶式氢气储存压力容器组与氢气压缩机间,氢气调压阀组间.变配电间相邻布置 且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第5。0,1A条的规定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火墙隔开,隔墙顶部应比储氢容器或瓶式氢气储存压力容器组顶部高1m及以上。隔墙长度应为储氢容器或瓶式氢气储存压力容器组总长并在两端各增加2m及以上。隔墙厚度不得小于0.20m,8。0,9,有爆炸危险房间的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顶棚内表面应平整 且避免死角、不得积聚氢气.8、0。10 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地坪 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8,0。11 加氢站内不得设有经营性的住宿 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8 0 12 此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