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1划分,表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 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A.1 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 1,3采用。表A,1.3 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1,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 4的规定,A 1.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 5.A.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 8、2.4 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6 1。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 2.A 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 1、7的规定.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 1.8采用、表A 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1。9采用 注 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