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 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 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 1.1划分,表A 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注 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1、3采用,表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 1,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1,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A。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 2 4。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6、1.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2,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1。7的规定,A、1 8 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8采用.表A 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1,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