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1划分 表A 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 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1,3采用。表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1 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1,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A 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1 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6.1.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2.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1,7的规定,A、1 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8采用 表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 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1 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