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疲劳作用F 2、1,疲劳荷载是结构设计寿命内实际承受的变幅重复荷载的总和 一般用谱荷载形式可以较为直观。确切地表达 对短期测量得到的荷载、不能直接作为疲劳荷载进行检算、需要考虑结构用途可能发生的改变。例如.桥梁通行能力的增加、荷载特征的变化等.有动力效应时疲劳荷载应计入其影响 当结构由于外载引起变形或者振动而产生次效应时 疲劳荷载应计入、疲劳荷载频谱依据荷载的形式和变化规律形成模式 在结构验算部位引起所有大小不同的应力,为应力历程 将各种大小不同的名义应力出现率进行列表、即为应力频谱,列表中各级名义应力及其相应出现的次数,采用雨流计数法和蓄水池法得到,疲劳应力频谱是疲劳荷载频谱在疲劳验算部位引起的应力效应、疲劳应力频谱可以根据疲劳荷载频谱通过弹性理论分析求得。也可通过实测应力频谱推算,疲劳设计应力频谱是结构设计寿命内所有加载事件引起的应力总和,可采用列表或直方图的形式表示、F.2,2 迄今为止.大部分室内疲劳试验都是研究等幅荷载下的疲劳问题。而实际结构承受的是随机变幅荷载、Palmgren和Miner根据试验研究 对二者的关系提出疲劳线性累积损伤准则。即认为疲劳是不同应力水平σi及其发生次数ni所产生的疲劳损伤的线性累加 用公式表示即为式.1,式中。ni、与应力水平σi对应的循环次数、Ni。与应力水平σi对应的疲劳破坏循环次数。当D,1时产生疲劳破坏 据此推导的等效等幅重复应力计算表达式为式 2.式中,σrq、等效等幅重复应力.N σeq作用下的疲劳破坏循环次数 此时N ni,σi,变幅荷载引起的各应力水平,ni 与应力水平σi对应的循环次数。Miner累积损伤准则 假定 低于疲劳极限的应力不产生疲劳损伤,忽略加载大小的顺序对疲劳的影响,这些假定使由式,2,计算的结果有一定误差,但由于使用方便,各国规范的疲劳设计均采用该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