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 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1划分.表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 1,2 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1。3采用、表A。1,3 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1,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 1 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 A,1 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1 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 1.6,1.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 8、2。4 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 1、6,2,A、1 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 1,7的规定、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8采用.表A 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1、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