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1划分 表A,1.1 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 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 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 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A.1,3 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1 3采用 表A 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1、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1.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A,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 4、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6 1,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2,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1、7的规定,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 应按表A,1,8采用,表A、1 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 1.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