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 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 1,1划分,表A 1。1 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 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 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1.3采用.表A。1 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 1,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 1 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A,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 8,2。4,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 A、1 6.1。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2、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 不应小于表A 1、7的规定,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 8采用 表A。1 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1。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