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 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1划分 表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 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1 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 1 3采用。表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 1,4 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1,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 1,5、A,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 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 4、1 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 1.6 1。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 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2 A 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 1,7的规定.A、1,8 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 8采用,表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1 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