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 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1划分。表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 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 1,3采用.表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 1 4 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不应小于表A 1 4的规定。A。1 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A。1,6,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6 1.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 8.2 4 2。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 A、1.6,2,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1 7的规定 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 8采用,表A,1 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表A.1,9采用,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 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