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各类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A。1 房屋建筑结构的专门规定A。1 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按表A.1 1划分,表A,1。1,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注.房屋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丙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丁类建筑。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A,1。2。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A。1,3,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A.1,3采用,表A 1,3 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A,1、4.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A。1.4的规定、A.1,5,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 1。5 A 1 6 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中、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8.2。4.1,及下式中最不利值确定,A,1,6,1.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式 8.2、4,2 及下式中最不利值计算,A.1,6,2 A。1,7,房屋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表A,1,7的规定.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表A。1 8采用。表A。1.8、房屋建筑结构作用的分项系数A.1。9。房屋建筑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 应按表A,1.9采用 注,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γL应按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