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给,水12,2.1、生产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给水不得间断,并应满足用水设备的水量 水质 水压和水温要求,2、生产给水水质主要指标应符合表12,2、1的规定 表12,2,1、生产给水水质主要指标。3.用水设备有特殊要求时 应采取相应的水处理措施,4、对生产时仅水温升高,无污染的设备冷却水和各类冷却器用水应回收冷却后循环使用、5.外供水源的水压不宜小于0、25MPa。当水压小于0,25MPa时 厂内应设置增压设施 6 采用城市自来水作为生产供水水源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12,2、2。厂区生活用水管道不得与自备的生产用水水源供水管道直接连接、12、2.3,给水管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给水干线应根据用水量大。要求供水可靠度高的浮法联合车间等主要用水场所确定.并应设计成环状管网,2.给水管线上应设置阀门、当关闭阀门检修局部管线时 主车间不应中断给水.3,厂区消防给水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12,2,4 循环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区循环水冷却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对循环水水量。水温.水质和供水系统运行方式要求确定,并宜采用闭式循环冷却系统,2 循环给水系统应满足浮法联合车间、氮气站,氢气站 压缩空气站等生产设备的冷却用水要求 3。循环给水系统应采用多水源的方案.并应确保当正常水源中断时.备用水源或备用进户管能保障供水 4,循环水系统应设置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检测信号应能就地显示,并应传至控制室 5。循环水管道上宜设水质动态监控接口,化学处理循环水水质稳定装置。6,循环水系统补充水量应以敞开式不小于循环水总量的4、密闭式不小于循环水总量的2.计算.7。循环水系统水质应满足生产设备要求.并应进行水质软化处理.8,循环水系统宜设置全过滤水处理装置。当设置旁滤水处理装置时.旁流过滤水量可按循环水量的3.5,确定,9,循环水系统宜设置循环水池和水塔、两者的总容量可按1.0h,2.0h的循环水量计算 10 循环水塔的容量不宜少于0.5h的循环水用水量.水塔高度宜满足使用水压的要求.11.循环水泵应有备用、备用泵宜设柴油机拖动水泵 电机功率大于30kW时应采取变频调速措施,12 循环水泵房的布置宜靠近浮法联合车间、并宜采用地上布置。13,循环水给水送至主要车间进口处的压力宜为0、3MPa 0 5MPa。14、循环给水管宜为枝状管网.设专用管道直通用水车间,循环水管道上的阀门和配件压力等级应满足管道试压要求、且不应小于1。6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