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管线综合布置5 5、1,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线布置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设计相结合 统一规划 2。管线之间 管线与建.构,筑物 道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节约用地、3。管线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宜采用共架,共沟布置,地上 地下管道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4.管线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道路交叉.当不能避免交叉时宜正交。斜交时的交叉角不宜小于45.5 5 2。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 5,5,3、山区建厂时,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对管线的危害.5 5。4 分期建设的项目。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土地的使用,5.5,5,地下管线与建 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A,0、1的规定、在湿陷性黄土地区敷设地下管线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5,5,6,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规范表A 0 2的规定。5 5,7,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宜符合本规范表A、0.3的规定,5,5.8,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净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A。0 1 表A 0,3的有关规定时,可缩小的净距最大不应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