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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节水措施5,3.1、水处理单元排水回收再用 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质应符合相应用途的水质要求,2,应重复使用或根据用水水质要求不同顺序 使用于水处理系统或水处理单元,3,应根据拟回收水量和需水量进行全厂范围内的水量平衡计算,4,应设置相应的调储设施、5 当回收水量不能满足需求水量要求时、可补充新鲜水。5。3。2.在大中型纯水制备系统中 下列排水应回收至纯水制备系统,1。多介质过滤器 活性炭过滤器反洗末段的清洗水和预过滤阶段的出水,2,阴、阳离子交换器再生末段的清洗水.3.混合床离子交换器再生末段的清洗水 4 EDI的循环浓水排水,5。精处理系统末端超滤装置排放浓水.5,3。3,下列排水应予以回收至纯水制备系统 1,溶解氧分析仪排水,2,颗粒计数仪排水 3、总有机碳分析仪排水,5.3。4。设备冷却水应循环使用,采用直流且为新鲜水时,应回收利用、5、3,5,换热设备的蒸汽凝结水应予回收利用 5 3,6,纯水站应对耗用的自用水量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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