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rgrated,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GB.16297.1996发布日期。1996月04月12日实施日期,1997年01年01日前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GBJ、4,73、工业。三废 排放试行标准,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 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 其余均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GBJ、4 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7,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