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基础施工7,1、基坑开挖7。1,1,跨越工程的基础和锚固墩基坑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施工季节,机具设备能力、工期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宜采取明挖法施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的有关规定.7,1.2 基坑开挖应符合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7 1,3。基坑施工时应对边坡稳定性.支护结构.周围环境、岩溶等特殊地质进行观察和监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的有关规定.如出现异常情况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7,1.4 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 应对坑底进行保护,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7,1.5 基坑开挖遇岩石时,可采用机械。人工凿石或边线控制爆破的方法进行施工 爆破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执行.7,1。6,基坑开挖宜安排在枯水或少雨季节进行 开挖过程中遇水应立即采取排水措施,降水与排水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的有关规定执行。7.1 7、基坑开挖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锚固墩开挖尺寸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其他基础的开挖尺寸宜比设计基础的平面尺寸各边增宽0、5m、1.0m、对有渗水的基坑坑底的开挖尺寸。可根据基坑排水的需要适当加宽 7,1、8、基坑坑壁坡度 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基坑深度和载荷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深度在5m以内 基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基壁地质构造均匀.不加支撑时,基坑坑壁最陡边坡坡度值应按表7,1,8的规定执行 表7.1。8.基坑坑壁最陡边坡坡度值,2。基坑深度大于5m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 并应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其台阶设置高度不宜大于3m.3,地下水位在基坑底以上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可采用集水坑或降水法排水进行施工.7,1,9。基坑开挖完成后 应对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基底平整度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坑底的地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形成验收记录 2。基坑平面尺寸。标高 轴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 1.9的规定,表7.1,9,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