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基础施工7、1 基坑开挖7,1 1.跨越工程的基础和锚固墩基坑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施工季节 机具设备能力,工期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宜采取明挖法施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7 1、2.基坑开挖应符合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7.1 3,基坑施工时应对边坡稳定性、支护结构 周围环境 岩溶等特殊地质进行观察和监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如出现异常情况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7,1,4,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7,1,5 基坑开挖遇岩石时,可采用机械。人工凿石或边线控制爆破的方法进行施工.爆破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执行、7.1。6,基坑开挖宜安排在枯水或少雨季节进行。开挖过程中遇水应立即采取排水措施.降水与排水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执行,7、1,7.基坑开挖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锚固墩开挖尺寸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其他基础的开挖尺寸宜比设计基础的平面尺寸各边增宽0。5m,1,0m 对有渗水的基坑坑底的开挖尺寸、可根据基坑排水的需要适当加宽 7 1。8 基坑坑壁坡度.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基坑深度和载荷情况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深度在5m以内.基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 基壁地质构造均匀,不加支撑时.基坑坑壁最陡边坡坡度值应按表7、1 8的规定执行。表7,1,8、基坑坑壁最陡边坡坡度值 2。基坑深度大于5m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并应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其台阶设置高度不宜大于3m 3,地下水位在基坑底以上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可采用集水坑或降水法排水进行施工,7。1.9,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对基坑平面尺寸,标高 轴线。基底平整度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坑底的地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形成验收记录.2 基坑平面尺寸 标高.轴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9的规定、表7。1.9 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