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基础施工7 1,基坑开挖7。1、1。跨越工程的基础和锚固墩基坑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 施工季节 机具设备能力、工期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宜采取明挖法施工、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7.1,2 基坑开挖应符合开槽支撑 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7。1。3.基坑施工时应对边坡稳定性 支护结构,周围环境.岩溶等特殊地质进行观察和监测 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如出现异常情况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7,1 4 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 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 7,1.5,基坑开挖遇岩石时 可采用机械,人工凿石或边线控制爆破的方法进行施工 爆破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执行,7.1、6、基坑开挖宜安排在枯水或少雨季节进行,开挖过程中遇水应立即采取排水措施.降水与排水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执行。7。1、7,基坑开挖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 锚固墩开挖尺寸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其他基础的开挖尺寸宜比设计基础的平面尺寸各边增宽0 5m.1,0m,对有渗水的基坑坑底的开挖尺寸、可根据基坑排水的需要适当加宽.7.1、8,基坑坑壁坡度 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 基坑深度和载荷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深度在5m以内、基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基壁地质构造均匀 不加支撑时,基坑坑壁最陡边坡坡度值应按表7,1 8的规定执行,表7。1。8、基坑坑壁最陡边坡坡度值、2.基坑深度大于5m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 并应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其台阶设置高度不宜大于3m.3。地下水位在基坑底以上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可采用集水坑或降水法排水进行施工,7 1、9.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对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基底平整度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底的地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形成验收记录 2、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9的规定 表7,1,9.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