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基础施工7。1,基坑开挖7,1,1.跨越工程的基础和锚固墩基坑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 施工季节。机具设备能力 工期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宜采取明挖法施工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7、1.2 基坑开挖应符合开槽支撑,先撑后挖 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7.1 3,基坑施工时应对边坡稳定性。支护结构。周围环境。岩溶等特殊地质进行观察和监测。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的有关规定 如出现异常情况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7。1,4 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7.1,5、基坑开挖遇岩石时。可采用机械.人工凿石或边线控制爆破的方法进行施工 爆破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的有关规定执行.7、1,6 基坑开挖宜安排在枯水或少雨季节进行.开挖过程中遇水应立即采取排水措施。降水与排水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执行,7。1,7、基坑开挖尺寸应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 锚固墩开挖尺寸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其他基础的开挖尺寸宜比设计基础的平面尺寸各边增宽0,5m.1,0m 对有渗水的基坑坑底的开挖尺寸,可根据基坑排水的需要适当加宽。7 1.8.基坑坑壁坡度。应结合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基坑深度和载荷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深度在5m以内。基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基壁地质构造均匀,不加支撑时,基坑坑壁最陡边坡坡度值应按表7.1、8的规定执行、表7.1,8,基坑坑壁最陡边坡坡度值,2.基坑深度大于5m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并应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其台阶设置高度不宜大于3m,3.地下水位在基坑底以上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可采用集水坑或降水法排水进行施工 7,1、9 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对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基底平整度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坑底的地质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形成验收记录,2 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 1,9的规定。表7。1.9、基坑平面尺寸,标高、轴线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