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斜巷施工11。7.1 斜巷的掘进与支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5条和第11 6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眼方向宜与斜巷的倾角一致。眼底应比巷底高程略低,2 每个循环进尺均应检测其高程并应控制巷身的斜度.每隔20m.30m应测量中心线和高程。3。斜巷施工需要支护的地段.应采用喷锚支护,巷口和地质不良地段 巷底调车场和作业洞室应加强支护,并应做二次衬砌、11、7、2 斜巷运输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轨运输不应大于10、胶带运输机不应大于15。串车提升不应大于25 箕斗提升不应大于35.2,运输轨道与两侧管道 电力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有人行道者另计。不应小于200mm。当采用胶带运输机时,不应小于400mm.3,运输设备升降的最大速度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提升绞车应设置深度指示器自动示警 并应有防过卷装置。2.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应上油保养.3,运输斗车之间,斗车与钢丝绳之间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并应加装保险绳 4。井口应设置挡车器并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车辆行驶时,井内不应有人员通过,5,斜巷每隔100m应在轨道上设防跑车装置1处.并应在接近井底时设1处.6 绞车和井口.井底均应有联系信号,并应由专人值守。7 当运输钢轨和其他长杆件材料时,应有长杆件材料装卸及进出斜井的安全措施 11。7 3。人员不应乘坐斗车上下。11。7、4.当斜巷斜度大于15。时,应设置人行台阶.并应增设扶手 每隔20m.40m应设1个躲避洞,巷内运输轨道应有防爬措施 每根钢轨应装两组防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