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斜巷施工11,7、1.斜巷的掘进与支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5条和第11、6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眼方向宜与斜巷的倾角一致,眼底应比巷底高程略低、2、每个循环进尺均应检测其高程并应控制巷身的斜度、每隔20m 30m应测量中心线和高程,3。斜巷施工需要支护的地段、应采用喷锚支护、巷口和地质不良地段。巷底调车场和作业洞室应加强支护。并应做二次衬砌、11,7。2,斜巷运输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轨运输不应大于10 胶带运输机不应大于15,串车提升不应大于25、箕斗提升不应大于35,2。运输轨道与两侧管道 电力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有人行道者另计、不应小于200mm 当采用胶带运输机时、不应小于400mm.3.运输设备升降的最大速度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提升绞车应设置深度指示器自动示警、并应有防过卷装置,2,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应上油保养。3 运输斗车之间、斗车与钢丝绳之间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并应加装保险绳、4 井口应设置挡车器并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车辆行驶时,井内不应有人员通过,5、斜巷每隔100m应在轨道上设防跑车装置1处、并应在接近井底时设1处,6。绞车和井口 井底均应有联系信号、并应由专人值守,7,当运输钢轨和其他长杆件材料时 应有长杆件材料装卸及进出斜井的安全措施 11 7、3 人员不应乘坐斗车上下 11。7、4。当斜巷斜度大于15.时、应设置人行台阶,并应增设扶手 每隔20m 40m应设1个躲避洞。巷内运输轨道应有防爬措施.每根钢轨应装两组防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