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7。斜巷施工11 7、1 斜巷的掘进与支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 5条和第11。6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眼方向宜与斜巷的倾角一致、眼底应比巷底高程略低 2 每个循环进尺均应检测其高程并应控制巷身的斜度,每隔20m、30m应测量中心线和高程.3,斜巷施工需要支护的地段.应采用喷锚支护.巷口和地质不良地段 巷底调车场和作业洞室应加强支护.并应做二次衬砌、11,7,2,斜巷运输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轨运输不应大于10、胶带运输机不应大于15 串车提升不应大于25。箕斗提升不应大于35,2、运输轨道与两侧管道,电力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有人行道者另计,不应小于200mm。当采用胶带运输机时.不应小于400mm.3。运输设备升降的最大速度除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提升绞车应设置深度指示器自动示警 并应有防过卷装置、2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应上油保养。3。运输斗车之间 斗车与钢丝绳之间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并应加装保险绳、4.井口应设置挡车器并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 车辆行驶时 井内不应有人员通过。5、斜巷每隔100m应在轨道上设防跑车装置1处,并应在接近井底时设1处.6 绞车和井口,井底均应有联系信号.并应由专人值守 7。当运输钢轨和其他长杆件材料时,应有长杆件材料装卸及进出斜井的安全措施 11 7 3 人员不应乘坐斗车上下,11 7、4,当斜巷斜度大于15、时、应设置人行台阶,并应增设扶手 每隔20m、40m应设1个躲避洞.巷内运输轨道应有防爬措施。每根钢轨应装两组防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