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工程交接15,0。1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交接、应包括中间交接 隐蔽工程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 15、0.2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 完成全部防腐蚀工程项目后、应办理交工验收交接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交接、不得投入生产使用,15。0.3.防腐蚀工程交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3.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的有关规定时.修补或返修的记录应纳入交工验收交接文件中、15、0、4、建筑防腐蚀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1.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或复验报告,2 设计变更单。材料代用单,3、基层表面处理检查记录,4。防腐蚀施工记录,5.中间交接记录、6.隐蔽工程记录.7,修补或返工记录 8,交工验收记录,15 0 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基层表面预处理。隐蔽工程检查,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记录可按表15。0、5 1,表15,0,5,4填写,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交接汇总可按表15,0,5,5填写、表15,0。5。1、混凝土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0。5.2、钢结构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0 5,3,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15,0,5 4,防腐蚀工程交接报告。注 本表格适用于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交接时填用,表15,0。5 5,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