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工程交接15。0。1,建筑防腐蚀工程的交接.应包括中间交接、隐蔽工程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15,0,2。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防腐蚀工程项目后 应办理交工验收交接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交接 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15、0 3.防腐蚀工程交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 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3,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的有关规定时.修补或返修的记录应纳入交工验收交接文件中 15、0 4、建筑防腐蚀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1,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或复验报告。2,设计变更单 材料代用单,3、基层表面处理检查记录,4。防腐蚀施工记录,5。中间交接记录,6,隐蔽工程记录 7,修补或返工记录,8.交工验收记录、15,0、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基层表面预处理 隐蔽工程检查,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记录可按表15,0、5。1,表15,0。5.4填写,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交接汇总可按表15,0,5,5填写,表15,0,5,1。混凝土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0 5.2 钢结构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 0。5.3,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15,0,5,4,防腐蚀工程交接报告,注。本表格适用于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交接时填用,表15,0.5.5,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