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工程交接15、0。1,建筑防腐蚀工程的交接。应包括中间交接,隐蔽工程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15 0。2,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 完成全部防腐蚀工程项目后、应办理交工验收交接手续、工程未经验收交接 不得投入生产使用.15。0,3,防腐蚀工程交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3 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的有关规定时,修补或返修的记录应纳入交工验收交接文件中,15。0,4,建筑防腐蚀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1,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或复验报告.2,设计变更单.材料代用单、3、基层表面处理检查记录,4,防腐蚀施工记录.5,中间交接记录,6。隐蔽工程记录。7 修补或返工记录、8、交工验收记录,15、0.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基层表面预处理 隐蔽工程检查,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记录可按表15,0 5、1.表15,0,5.4填写.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交接汇总可按表15,0,5,5填写。表15、0、5.1.混凝土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 0.5,2。钢结构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0、5、3。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15,0,5.4,防腐蚀工程交接报告,注、本表格适用于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交接时填用,表15 0,5、5。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