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工程交接15,0,1 建筑防腐蚀工程的交接、应包括中间交接.隐蔽工程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15,0、2,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防腐蚀工程项目后.应办理交工验收交接手续。工程未经验收交接,不得投入生产使用,15,0,3 防腐蚀工程交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确认下列内容.1 施工范围和内容符合合同规定 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3.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24的有关规定时,修补或返修的记录应纳入交工验收交接文件中.15 0、4,建筑防腐蚀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或复验报告,2,设计变更单,材料代用单、3,基层表面处理检查记录.4 防腐蚀施工记录.5.中间交接记录、6 隐蔽工程记录。7,修补或返工记录。8,交工验收记录。15、0,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的基层表面预处理 隐蔽工程检查,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验收交接记录可按表15,0 5.1。表15。0、5.4填写、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交接汇总可按表15。0,5.5填写.表15.0.5.1 混凝土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0.5,2、钢结构基层表面预处理检查记录表15、0,5,3,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15,0,5,4.防腐蚀工程交接报告.注,本表格适用于工程中间交接和交工交接时填用。表15,0 5。5。防腐蚀工程交工验收资料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