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树脂类防腐蚀工程5.1,一般规定5、1 1.本章所列树脂应包括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 不饱和聚酯树脂 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 2、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 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5,1。2,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5、3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温度 5、1.3。当酚醛树脂采用苯磺酰氯固化剂时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7、5,1 4,当采用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时.施工和养护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5,1。5 当采用呋喃树脂或酚醛树脂进行防腐蚀施工时。在基层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胶料 乙烯基酯树脂胶料。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或纤维增强塑料做隔离层。5。1 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前 应经试验选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并确定施工操作方法后 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5,1,7,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各层之间的施工间隔时间,应根据树脂的固化特性和环境条件确定.5、1、8,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 5。1 9.在施工及养护期间.应采取通风,防尘。防水、防火。防曝晒等措施。5、1,10.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不得与其他工种交叉进行,5,1,11.树脂,固化剂 稀释剂等材料应密闭贮存在阴凉.干燥的通风处。纤维增强材料,粉料等材料均应防潮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