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树脂类防腐蚀工程5,1.一般规定5 1、1,本章所列树脂应包括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1,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2,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5,1.2,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5。3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温度。5 1 3、当酚醛树脂采用苯磺酰氯固化剂时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7,5,1、4,当采用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时,施工和养护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5、1。5,当采用呋喃树脂或酚醛树脂进行防腐蚀施工时。在基层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胶料、乙烯基酯树脂胶料,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或纤维增强塑料做隔离层.5,1,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应经试验选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并确定施工操作方法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5,1。7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各层之间的施工间隔时间 应根据树脂的固化特性和环境条件确定,5.1,8,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 5.1.9,在施工及养护期间,应采取通风,防尘 防水 防火,防曝晒等措施、5,1、10。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不得与其他工种交叉进行。5 1 11,树脂 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闭贮存在阴凉,干燥的通风处、纤维增强材料。粉料等材料均应防潮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