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线管与线槽安装及布线14、3 1 线管与线槽安装及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和,智能建筑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的有关规定,14 3。2,强,弱电线应分开在不同线槽内敷设、当强 弱电线槽交错时,强电线槽应在弱电线槽之上,两者间距不应小于300mm.14。3。3、线缆,光缆,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线槽内线缆应排列整齐 不拧绞。线缆出现交叉时 交叉处应粗线在下。细线在上、不同电压的线缆应分类绑扎。并应固定牢固 2 线管内穿入多根线缆时。线缆之间不应相互拧绞。线管内不应有接头 接头应在线盒、箱、处连接、3 不同回路 不同电压、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应穿入同一根线管内、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4,线管出线终端口与设备接线端子之间应采用金属软管连接、不应将线缆直接裸露。5 敷设至设备处的导线预留长度不应少于150mm,敷设至控制器的导线预留长度不应少于控制器安装高度的1、5倍。6 进入机柜后的线缆应分别进入机架内分线槽或分别绑扎固定,7.敷设光缆时 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0倍光缆外径,光缆的牵引端头应做好技术处理,14。3.4 设备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线前应根据施工图编号校对线路。同根导线两端应套上相应编号的接线端子,进入端子的导线应留适当余量。2,连接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固定应牢固。3。接线完毕应认真检查线路、并在适当部位对导线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