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要求11,1 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单位11.1,1 建设单位是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单位,应当组织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认真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竣工后负责汇总全部建设工程档案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11,1。2。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套数将形成的相关档案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 11、1.3 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套数将专项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11、1、4,施工分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套数将专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竣工档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11、1 5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套数将专项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11,2、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范围11.2、1 市级以上 含市级.重点工程.主城区,含北部新区、以及跨区县,自治县,建设工程档案向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11,2 2 除9,2,1项以外的建设工程档案向主城区外其他区县,自治县 城乡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11,3,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内容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内容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由城建档案馆,室.保存的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 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声像和电子文件。11,4 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质量要求11,4.1.建设工程档案必须经过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并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全部整改完善、11.4、2 对已验收合格的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纸质档案按规定扫描形成电子文件 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经过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专项检查达到归档要求、11,4、3,报送城建档案馆,室,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为原件或者副本 11 5,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手续11、5。1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附录P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是移交单位与接收单位办理档案移交时产生的文件。其内容包括移交档案的内容和责任单位,责任人。11.5。2,移交目录.移交档案应提交 城建档案案卷目录 附录S 或移交文件清单 11、5.3。建设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 1.勘察,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相关建设工程技术文件应填写移交文件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交接.2。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应编制,城建档案案卷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交接,3、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应编制.城建档案案卷目录 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交接、施工分包单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档案应编制、城建档案案卷目录.或者移交文件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交接。11。5、4,建设单位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1,建设单位以建设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基本单位,汇总全部的纸质档案,声像档案及电子档案,按前期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 竣工图。声像和电子档案的顺序汇总重新排列。城建档案案卷目录.纸质,电子文件各一份、2.填写城建档案著录单,附件T 纸质、电子文件各一份、著录信息应按.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进行记录,要求内容齐全,完整、准确、3。填写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一式六份,要求移交内容填写准确.责任单位盖章.相关责任人签字,或盖章.并写明移交时间、11,6。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程序11,6、1,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 提供一套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含档案盒夹.报送城建档案馆,室.11,6.2 城建档案馆,室.核查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目录和档案实物、做到帐物相符.达到移交条件.11,6 3.建设单位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11,7,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时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领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11、8 停建。缓建工程档案的保管停建 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