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筑与建筑热工3,1、一般规定3。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按建筑面积分为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1,单栋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建筑。单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筑群.为甲类建筑 2,单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2的建筑及总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m2的建筑群,为乙类建筑,2 甲类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教育建筑。办公建筑。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医疗卫生建筑和其它建筑.1.教育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学校。中小学校,高等院校,专科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 2。办公建筑。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科研楼。档案楼。行政办公楼,酒店式办公楼 司法建筑.科学实验建筑等、3、酒店建筑 酒店,快捷酒店、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 4。商业建筑、超级市场,自选商场 购物中心。步行商业街.综合商厦,百货商场 批发商店、农贸市场,菜市场,联营商场.专卖店,便利店,饮食广场、餐馆.快餐店,银行.金融建筑,典当行 储蓄所等。5.医疗卫生建筑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急救中心,救护站、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疗养院 卫生所。防疫站等 6。其它建筑,除以上五种建筑类型之外的公共建筑,3 1 2,建筑的总体规划和总平面设计应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和夏季自然通风,建筑的主要朝向宜选择南向或接近南向.总体规划还应考虑减轻热岛效应,宜通过模拟程序计算确定室外风环境的相关指标,3.1。3、建筑设计应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 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3、1。4 建筑物体形应规整紧凑。且应合理控制体形系数及建筑层高,3,1。5、建筑围护结构采用的防火构造和所选用的材料、产品应满足被动节能构造措施要求 并应符合国家、天津市现行相关标准及规定 3、1、6,建筑总平面设计及平面布置应合理确定能源设备机房的位置 缩短能源供应输送距离 能源站和设备机房应靠近负荷中心 3。1,7、本标准中未注明建筑分类的条款,甲类和乙类建筑均应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