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9月2日 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据.天津市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津散煤分指函,2016,8号、和、静海区2016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在总结和巩固我区2015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加强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措施。实现我区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 全覆盖 全替代,二、组织机构,成立静海区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如下.组,长,顾春瑞,副组长,由发改委,农委.商务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交通局 公安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审计局 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副主任何志强同志兼任、建立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专项资金账户。专项资金账户设在区财政局,三.责任分工,发改委、负责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的推广应用工作,落实优质清洁煤源、畅通供应主渠道、确保无烟型煤生产原料质量可靠,供应稳定.商务委 依据市散煤分指挥部关于无烟型煤配送中心的相关要求。协助投资企业按照标准建立乡镇配送中心,财政局,测算和筹集补贴资金.落实相关补贴及配套政策 并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市场监管局、完善打击不符合我区地方质量标准煤炭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劣质煤的打击力度、农委,提高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配套的炉具的安装率,在取暖期前做好服务、并及时与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加强沟通,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公安分局、环保局,依据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小组提供的清洁煤配送车辆名称。向清洁煤供应企业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打击,从源头遏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流入市场 审计局。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资金监管 跟踪审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各乡镇。是本辖区内的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各村街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推广工作,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无烟型煤任务目标.成立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小组 明确1名领导专门负责。公布服务热线 接受咨询和服务。并组织各村委会建立村级服务站、在各村确定1 2名专人管理村级服务站。核实所辖村街用煤户和用煤总量.按月如实填报.散煤用户需求登记表、由乡镇汇总并上报发改委备案。在接到配送通知后、所辖各村级服务站收齐购煤款,按照中标价格449元、吨,并于4天内由所在乡镇将购煤款收齐后汇入专项资金账户,村民所购买的无烟型煤将按批次由配送中心配送至村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站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验收质量和入户把关,四.治理范围,覆盖我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对全部农村生活散煤进行替代、同步完成先进民用无烟型煤炉具更换配套的查漏补缺,农村生活散煤,即农村地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五。治理目标.截至2016年底.基本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具体目标为、农村生活散煤全部由无烟型煤替代、六。重点任务及工作计划,按照,市场运作,奖励激励、的原则。形成供煤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供销市场.建立供煤企业,乡镇配送中心。村级服务站三级销售配送网络,各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合理建立村级服务站 会同交通局 公安局对配送的车辆应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确保8月开始配送无烟型煤.10月底前基本完成配送工作、一.开展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招标工作,工作时限 2016年7月底前完成.根据市散煤分指挥部意见。结合去年全区订购量和今年需求量,科学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含9个乡镇、独流镇、台头镇、王口镇.梁头镇、双塘镇.子牙镇 沿庄镇.陈官屯镇和唐官屯镇 第二标段包含9个乡镇,良王庄乡,杨成庄乡,静海镇。大丰堆镇,大邱庄镇.蔡公庄镇,西翟庄镇、中旺镇和开发区,每个标区由一家无烟型煤生产企业专门供应 根据无烟型煤企业招标结果,按照招标确定的原则和合同范本、由招标主体,区发改委 与企业签订无烟型煤供货合同,并做好企业与乡镇、村级服务站的衔接工作、二、筹集补贴资金 工作时限.2016年7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筹集工作、按照。天津市2016年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资金补贴办法,的要求,补贴标准为每吨500元。其中50元用于补贴村级服务站的建设及运输设备购置。450元用于补贴无烟型煤 降低农村居民购买无烟型煤的价格.补贴资金按照2 1、1的比例.由中央。市级,区财政分别负担,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区补贴资金、汇总中央,市级补贴资金。同步汇入设立在财政局的补贴资金专项账户。三,依托企业做好宣传和服务 工作时限。自2016年8月中旬开始,全程提供服务,依托无烟型煤中标企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配置专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解决农村居民在实际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四.加大执法强化监管、工作时限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 全程持续监管 以无烟型煤配送中心为集散点 原则要求每批次无烟型煤运送至配送中心。先行进行随机抽查试烧。再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随机质检。由所在乡镇认可后再进行配送 区交通局 公安分局和环保局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打击 确保无烟型煤顺利推广应用,五,做好统计和信息报送 工作时限。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每月1日定期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及相关信息,各乡镇需每月1日前将审核无误,签字盖章的,2016年,月无烟型煤需求登记表。向区发改委报送,并将当月购煤款收齐后汇入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六、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工作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区生活散煤治理工作的总结 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认真统计 核对县内无烟型煤售煤量,资金拨付情况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以备散煤分指挥部考核、七.应急保障。鉴于已报送的散煤户数及平均每户燃煤量均为估算数值,可能与实际农村生活散煤需求量出现偏差 为满足2016年需求.在招标时确定1家无烟型煤供应企业作为应急备选企业、按照1万吨准备应急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