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 现将。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9月2日 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据,天津市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津散煤分指函。2016 8号.和,静海区2016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在总结和巩固我区2015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加强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措施。实现我区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全覆盖,全替代.二。组织机构 成立静海区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如下、组。长 顾春瑞.副组长.由发改委 农委、商务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交通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审计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副主任何志强同志兼任,建立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专项资金账户,专项资金账户设在区财政局 三、责任分工 发改委.负责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的推广应用工作,落实优质清洁煤源,畅通供应主渠道,确保无烟型煤生产原料质量可靠.供应稳定,商务委、依据市散煤分指挥部关于无烟型煤配送中心的相关要求,协助投资企业按照标准建立乡镇配送中心,财政局。测算和筹集补贴资金,落实相关补贴及配套政策 并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市场监管局.完善打击不符合我区地方质量标准煤炭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劣质煤的打击力度。农委.提高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配套的炉具的安装率。在取暖期前做好服务,并及时与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加强沟通.综合执法局.交通局 公安分局。环保局,依据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小组提供的清洁煤配送车辆名称,向清洁煤供应企业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打击。从源头遏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流入市场。审计局、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资金监管.跟踪审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各乡镇,是本辖区内的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各村街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推广工作.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无烟型煤任务目标。成立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小组,明确1名领导专门负责、公布服务热线 接受咨询和服务,并组织各村委会建立村级服务站。在各村确定1,2名专人管理村级服务站。核实所辖村街用煤户和用煤总量,按月如实填报 散煤用户需求登记表、由乡镇汇总并上报发改委备案,在接到配送通知后 所辖各村级服务站收齐购煤款,按照中标价格449元。吨.并于4天内由所在乡镇将购煤款收齐后汇入专项资金账户,村民所购买的无烟型煤将按批次由配送中心配送至村级服务站 村级服务站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验收质量和入户把关.四。治理范围,覆盖我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对全部农村生活散煤进行替代.同步完成先进民用无烟型煤炉具更换配套的查漏补缺,农村生活散煤、即农村地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五。治理目标.截至2016年底,基本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具体目标为.农村生活散煤全部由无烟型煤替代。六.重点任务及工作计划。按照.市场运作,奖励激励,的原则,形成供煤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供销市场,建立供煤企业。乡镇配送中心,村级服务站三级销售配送网络.各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合理建立村级服务站 会同交通局 公安局对配送的车辆应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确保8月开始配送无烟型煤,10月底前基本完成配送工作,一,开展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招标工作、工作时限,2016年7月底前完成 根据市散煤分指挥部意见,结合去年全区订购量和今年需求量.科学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含9个乡镇,独流镇,台头镇。王口镇,梁头镇、双塘镇、子牙镇,沿庄镇。陈官屯镇和唐官屯镇。第二标段包含9个乡镇 良王庄乡,杨成庄乡 静海镇、大丰堆镇,大邱庄镇、蔡公庄镇 西翟庄镇.中旺镇和开发区,每个标区由一家无烟型煤生产企业专门供应,根据无烟型煤企业招标结果,按照招标确定的原则和合同范本、由招标主体.区发改委,与企业签订无烟型煤供货合同,并做好企业与乡镇.村级服务站的衔接工作 二,筹集补贴资金.工作时限、2016年7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筹集工作,按照。天津市2016年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资金补贴办法,的要求.补贴标准为每吨500元,其中50元用于补贴村级服务站的建设及运输设备购置、450元用于补贴无烟型煤,降低农村居民购买无烟型煤的价格、补贴资金按照2、1,1的比例.由中央。市级.区财政分别负担.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区补贴资金.汇总中央 市级补贴资金,同步汇入设立在财政局的补贴资金专项账户.三 依托企业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时限、自2016年8月中旬开始 全程提供服务 依托无烟型煤中标企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配置专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解决农村居民在实际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大执法强化监管、工作时限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全程持续监管、以无烟型煤配送中心为集散点.原则要求每批次无烟型煤运送至配送中心。先行进行随机抽查试烧.再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随机质检,由所在乡镇认可后再进行配送,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环保局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打击、确保无烟型煤顺利推广应用.五.做好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时限,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 每月1日定期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及相关信息 各乡镇需每月1日前将审核无误.签字盖章的.2016年。月无烟型煤需求登记表,向区发改委报送 并将当月购煤款收齐后汇入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六,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工作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区生活散煤治理工作的总结 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认真统计 核对县内无烟型煤售煤量、资金拨付情况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以备散煤分指挥部考核.七、应急保障,鉴于已报送的散煤户数及平均每户燃煤量均为估算数值,可能与实际农村生活散煤需求量出现偏差,为满足2016年需求,在招标时确定1家无烟型煤供应企业作为应急备选企业 按照1万吨准备应急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