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 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 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9月2日 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据。天津市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津散煤分指函 2016、8号。和.静海区2016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 在总结和巩固我区2015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加强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措施。实现我区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全覆盖,全替代、二.组织机构,成立静海区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如下。组。长,顾春瑞、副组长,由发改委、农委.商务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交通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审计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副主任何志强同志兼任.建立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专项资金账户、专项资金账户设在区财政局、三,责任分工,发改委,负责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的推广应用工作 落实优质清洁煤源、畅通供应主渠道,确保无烟型煤生产原料质量可靠 供应稳定 商务委、依据市散煤分指挥部关于无烟型煤配送中心的相关要求,协助投资企业按照标准建立乡镇配送中心,财政局,测算和筹集补贴资金.落实相关补贴及配套政策。并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市场监管局,完善打击不符合我区地方质量标准煤炭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劣质煤的打击力度,农委.提高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配套的炉具的安装率.在取暖期前做好服务,并及时与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加强沟通、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公安分局、环保局,依据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小组提供的清洁煤配送车辆名称,向清洁煤供应企业车辆核发 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打击.从源头遏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流入市场,审计局.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资金监管 跟踪审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各乡镇 是本辖区内的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各村街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推广工作、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无烟型煤任务目标.成立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小组,明确1名领导专门负责.公布服务热线 接受咨询和服务。并组织各村委会建立村级服务站、在各村确定1.2名专人管理村级服务站 核实所辖村街用煤户和用煤总量,按月如实填报、散煤用户需求登记表 由乡镇汇总并上报发改委备案,在接到配送通知后.所辖各村级服务站收齐购煤款。按照中标价格449元,吨、并于4天内由所在乡镇将购煤款收齐后汇入专项资金账户。村民所购买的无烟型煤将按批次由配送中心配送至村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站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验收质量和入户把关,四,治理范围。覆盖我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对全部农村生活散煤进行替代.同步完成先进民用无烟型煤炉具更换配套的查漏补缺,农村生活散煤.即农村地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 五,治理目标,截至2016年底。基本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具体目标为.农村生活散煤全部由无烟型煤替代 六,重点任务及工作计划,按照.市场运作 奖励激励、的原则。形成供煤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供销市场。建立供煤企业。乡镇配送中心、村级服务站三级销售配送网络、各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合理建立村级服务站 会同交通局。公安局对配送的车辆应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确保8月开始配送无烟型煤,10月底前基本完成配送工作。一.开展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招标工作、工作时限 2016年7月底前完成、根据市散煤分指挥部意见.结合去年全区订购量和今年需求量 科学划分2个标段 其中第一标段包含9个乡镇,独流镇,台头镇,王口镇 梁头镇,双塘镇 子牙镇,沿庄镇.陈官屯镇和唐官屯镇,第二标段包含9个乡镇。良王庄乡。杨成庄乡。静海镇,大丰堆镇、大邱庄镇,蔡公庄镇 西翟庄镇 中旺镇和开发区、每个标区由一家无烟型煤生产企业专门供应,根据无烟型煤企业招标结果 按照招标确定的原则和合同范本、由招标主体 区发改委,与企业签订无烟型煤供货合同,并做好企业与乡镇、村级服务站的衔接工作.二、筹集补贴资金.工作时限,2016年7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筹集工作、按照。天津市2016年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资金补贴办法、的要求,补贴标准为每吨500元、其中50元用于补贴村级服务站的建设及运输设备购置,450元用于补贴无烟型煤。降低农村居民购买无烟型煤的价格,补贴资金按照2,1 1的比例 由中央、市级,区财政分别负担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区补贴资金。汇总中央、市级补贴资金 同步汇入设立在财政局的补贴资金专项账户,三,依托企业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时限、自2016年8月中旬开始,全程提供服务 依托无烟型煤中标企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配置专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解决农村居民在实际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大执法强化监管,工作时限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全程持续监管,以无烟型煤配送中心为集散点,原则要求每批次无烟型煤运送至配送中心.先行进行随机抽查试烧,再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随机质检,由所在乡镇认可后再进行配送,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环保局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打击,确保无烟型煤顺利推广应用 五.做好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时限,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每月1日定期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及相关信息、各乡镇需每月1日前将审核无误。签字盖章的 2016年.月无烟型煤需求登记表。向区发改委报送.并将当月购煤款收齐后汇入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六、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工作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区生活散煤治理工作的总结,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认真统计 核对县内无烟型煤售煤量、资金拨付情况,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以备散煤分指挥部考核,七、应急保障。鉴于已报送的散煤户数及平均每户燃煤量均为估算数值。可能与实际农村生活散煤需求量出现偏差。为满足2016年需求。在招标时确定1家无烟型煤供应企业作为应急备选企业,按照1万吨准备应急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