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可再生能源应用7、1.一般规定7。1。1,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7 1。2、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的设计应与主体设计同步,7.1,3。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 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并网供电的照明装置替代部分电光源照明 7 1,4,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应设置用于系统节能效益监测的计量装置,7,1,5 当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常规能源时,所替代部分的能源量不应计入本标准表3 3.1中的能耗限值内 7,1,6、对于大型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实现各类用能 用水系统及设备的监测,控制、计量统计.分析等功能.宜具备展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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