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设计总能耗指标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3,3,1,甲类建筑年度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和照明设计总能耗指标必须符合表3,3、1的规定、表3,3。1。各类建筑年度单位建筑面积供暖.空调和照明设计总能耗指标.kWh,m2.a 注.1、其它类建筑为除上述五类建筑之外的建筑、例如文化,体育,交通。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2,包含多种类型的综合类建筑能耗指标按面积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3,设计总能耗指标不包含建筑地下室的能耗。4.设计总能耗指标计算应由建筑,暖通,电气专业分别提供计算参数.由工程设计主持人,项目负责人 统一协调,按照本标准附录A进行计算 满足指标要求,3,3。2.甲类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表3,3、2、甲类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3、3,3。乙类建筑物的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3 3的规定、表3.3 3.乙类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3.3,4、建筑物的局部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 3。4的规定,表3。3。4、建筑局部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注、1、周边地面系指室外地坪以上距外墙内表面2m以内的地面.2,地面热阻仅为保温材料层的热阻,3,地下室外墙和顶板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保温材料的热阻之和.4,变形缝内沿周边应填低密度保温材料,且填充深度不小于300mm,3,3,5,地下室 半地下室的围护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土壤接触的地下室 半地下室外墙保温层应与室外地坪以上外墙保温层衔接,2,与室外空气接触的供暖空调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下沉式广场,有透光顶的步行街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表3,3 2.表3,3,3 表3。3,4的规定,3 3,6,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外墙,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2,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传热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规定计算,3。3,7,外窗的太阳得热系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即为窗本身的太阳光总透射比。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计算,2,外窗 包括透光幕墙、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应为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与外遮阳的遮阳系数的乘积 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计算,3、3、8、一般屋面 外墙和地下室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10 特殊温 湿度环境的房间不宜低于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3,3.9、建筑外门窗气密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10层及以上的建筑,其外窗气密性不应低于7级。2,10层以下的建筑.其外窗气密性不应低于6级 3 外门气密性不应低于4级.3.3,10,透光幕墙的气密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 GB。T 21086中的有关规定且气密性不应低于3级.3,3,11,当建筑采用透光全玻幕墙时,透光全玻幕墙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门窗和玻璃幕墙 的15 并应按同一立面围护结构透光面积,含门窗和玻璃幕墙,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3 3,12。外门窗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门窗框与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发泡聚氨酯等高效保温材料填实、其缝隙内外两侧应采用硅酮系列建筑胶密封,严禁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2。外门窗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应作保温处理 并应保证门窗洞口室内部分侧墙面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10.3,凸窗不透光部分的传热系数应小于等于外墙传热系数。凸窗透光部分的传热系数应小于等于同一朝向外窗的传热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