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建筑设计3 2,1,甲类建筑体形系数限值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甲类建筑体形系数限值、注.1 A0按本标准附录D计算 2 教育建筑中的单栋建筑面积大于2万m2时。体形系数不应大于0.30.3 2 2.甲类建筑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宜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 包括透光幕墙、不宜大于0、70 其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凸凹立面朝向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要求确定,凸窗朝向按所在立面朝向计算 2。楼梯间和电梯间的外墙及外窗均应参与计算 3,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面的面积不应计入外墙面积,4 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面为不透光构造时 窗面积应按窗洞口面积计算。外凸窗的顶部。底部和侧面为透光构造时。外凸窗面积应按透光部分实际面积计算 3。2。3、当建筑单一立面的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 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60,建筑单一立面的窗墙面积比大于等于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3 2,4。建筑物除北向外,其它朝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当设置外遮阳时,遮阳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西向应设活动外遮阳.东向宜设活动外遮阳.南向宜设水平外遮阳 2。建筑物外遮阳装置应兼顾通风及冬季日照,3.建筑物外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计算确定,3.2.5,单一立面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满足下列规定、1,甲类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外立面面积的10 当透光幕墙的开启面积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2,乙类建筑外窗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窗面积的30,注、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为窗开启后的空气流通界面面积,3,2 6,西、北向主要出入口应设置门斗或双道门,其它外门宜设门斗或采取其它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3,2、7、建筑中庭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必要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3,2.8。建筑设计应优先利用天然采光,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的场所、宜采用导光,反光等装置将自然光引入室内,作为人工照明的补充 3。2,9。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宜满足表3。2。9要求、表3,2 9.房间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要求3,2。10 电梯应具备节能运行功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箱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3。2 11。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转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