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4/T 917-2020
  • 安徽省政务公开数据元规范 DB34/T 3687-2020
  •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操作规范 DB34/T 3628-2020
  • 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 2023年
  • 安徽省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 DB34/T 3657-2020
  • 安徽省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4/T 5008-2020
  • 安徽省低温热泵式污泥干化通用技术规程 DB34/T 3597-2020
  • 安徽省船闸工程施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34/T 3586-2020
  • 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 2024年修订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市 县,区,人民政府鼓励.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对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第四十五条。市。县 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推进网格管理,及时 准确掌握各类基础信息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设置公共信息栏,方便公众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履行法定公共管理事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管理养护职责的、二、未按照规定履行城市管理相关备案.审批职责的.三。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的。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纠正违法行为的,五,在城市管理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侵占私分财物的.六 有其他不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行为的。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