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和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 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城镇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其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本条例施行之日向社会公布。以后每两年公布一次,第三条 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疏管结合。权责一致。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 区,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基础.属地管理 部门联动 综合执法的管理体制,第五条、市 县人民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定权责不明和职能交叉事项的管理部门、第六条,市 县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第七条.市,县 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在其区域内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 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