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和怀远县 五河县,固镇县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 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城镇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其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本条例施行之日向社会公布 以后每两年公布一次.第三条 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 疏管结合,权责一致.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实行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 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基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管理体制。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定权责不明和职能交叉事项的管理部门.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在其区域内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