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和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 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城镇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 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其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本条例施行之日向社会公布。以后每两年公布一次.第三条,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疏管结合,权责一致,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基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管理体制,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定权责不明和职能交叉事项的管理部门,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第七条 市.县、区 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在其区域内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民政 农业农村 卫生健康 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