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 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和怀远县 五河县,固镇县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城镇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其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本条例施行之日向社会公布,以后每两年公布一次,第三条 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疏管结合。权责一致。公众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基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综合执法的管理体制。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委员会 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定权责不明和职能交叉事项的管理部门。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在其区域内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