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空调系统节能判断4。7.1 供暖 通风和空调系统设计应填写和提交附录D。2的直接判定文件进行节能判断、当不满足本标准第4.4。7条1。2款和第4,4 11条的规定时、还应通过空调系统节能权衡判断计算.判定空调系统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节能要求、4。7.2,空调系统权衡判断应采用参照系统对比法.按下列步骤进行、1 计算建筑的空调供暖设计系统冷热源的全年综合能耗Ek,kW、h,2、计算建筑的空调供暖参照系统冷热源的全年综合能耗Ekc、kW。h 3 进行能耗对比,1,当Ek.Ekc。1时、判定为符合节能要求。2、当Ek、Ekc。1时。判定为不符合节能要求 应调整设计重新计算。直至达到节能要求、4,7。3 参照系统的各项计算参数除应按下列规定取值外.采用的系统形式,设备数量,各项参数等均与设计系统一致,1,设计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机组性能系数COP为本标准第4、2 6条的限值,2,设计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时。机组制冷能效比EER为本标准第4。2,8条的限值、名义制冷量小于7100W机组的EER与7100W机组限值相同.3。设计采用多联式空调机组时、系统满负荷性能系数EER为2.8、4 设计采用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时,制冷性能系数COP为1,30,5,采用冷却塔散热的制冷设备、冷却水系统能耗按本标准附录C.1计算确定.计算参数如下,1.冷却水泵扬程为30m.2,冷却水流量为冷机名义工况流量的1。1倍。3、制冷机组对应的水泵效率G 200m3.h时取0 69。G,200m3,h时取0 71,多台机组共用冷却水系统。共用冷却水泵的效率取平均值0.70 4,冷却塔风机电量按单位电耗的名义工况排热量为170kW kW计算,6。供暖水输送系统的耗电输热比EHR,h和空调冷热水系统的耗电输冷,热,比EC H.R,a,为按本标准公式 4、3,6 右侧的限值公式计算确定的数值。7、设计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时,最大总新风比为本标准第4、4、7条规定的数值,8 设计采用对室内空气进行冷。热循环处理的末端设备加集中新风的空调系统时、对能量进行回收的排风量与总新风送风量的比例 1。新风总送风量小于40000m3,h时,为0。2,新风总送风量大于等于40000m3。h时、为0 25,9.设计采用全空气直流式集中空调系统时、对能量进行回收的排风量与送风量的比例,1 送风量小于3000m3.h时。为0 2,送风量大于等于3000m3、h时、为0、75、10,设计采用对室内空气进行冷 热循环处理的末端空调设备。而不设集中新风空调系统时。带热回收的双向换气装置负担人员所需新风量的比例,1、人员所需总新风量小于40000m3.h时、为0 2。人员所需总新风量大于等于40000m3.h时、为0。25、4 7,4、空调系统权衡判断应采用本标准提供的软件进行计算.软件输出报告应提供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详见附录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