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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本条例予以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罚、有明确处罚机关的.由该处罚机关实施、没有明确规定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及时纠正后放行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二十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三轮车。四轮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五百元罚款。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参与改变机动车已经登记的结构,构造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处罚、拼装或者改装非机动车影响交通安全的 处二十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处罚、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在车辆上改装.加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 予以收缴 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二十元罚款,第八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二百元罚款、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 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三轮车、四轮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暂扣其车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强迫。指使他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一千元罚款,强迫.指使他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二千元罚款 第八十四条,供电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电力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占用城市公共场地提供停车服务,收取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自责令改正之日起、每一停车位每日罚款一百元,并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排除妨碍。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罚款 对单位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窨井管理单位限期补装、更换井盖、雨箅等相关设施.逾期未采取措施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进行道路作业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限期整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未按照规定设置标志或者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规定。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行驶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扣留其车辆。处二百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处二百元罚款、第九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第二项、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 第九项,第十一项和第四十条规定的.处一百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处五十元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十项规定的,处二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 处二百元罚款、因让行而产生的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行为.不予处罚,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拒绝驶离高速公路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的.处一百元罚款 违反第四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拖移车辆,依法处罚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处二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车辆,违反第五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处二十元罚款 违反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可以处十元罚款。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及时撤离现场妨碍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撤离现场 恢复交通、并可以处二百元罚款,因客观原因不能撤离现场的除外.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企业依法处罚 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调查取证,需要对当事人提取血液等生物样本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合.不予配合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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