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驾驶人无道路客运从业资格的三轮车。四轮车和其他机动车。不得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三轮车.四轮车,摩托车 不得上本市城市中心城区道路行驶 城市中心城区道路范围由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可以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驾驶人无道路客运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和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 四轮车 摩托车采取禁止通行的措施,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上述车辆不得通行、第三十七条。危险货物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 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本市城市中心城区道路。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区通行证,第三十八条。叉车、专门用于场地竞赛的车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使用场地发生变化需要转移的,应当使用运载车辆进行运输。第三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进入导向车道后不得随意变更车道,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三,需要借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通行的,应当减速,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不得逆向行驶.四 通过有方向指示信号灯并设置待行区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根据信号指示依次进入待行区停车等候,五。不得在学校 住宅小区等禁鸣区域和禁鸣路段鸣喇叭,六 不得有吸烟.穿着拖鞋。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信息,翻阅书籍和报刊资料。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七。等待通行信号时。不得允许乘车人上下车辆,八 运输建筑垃圾,煤炭,沙石 灰土等货物,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并进行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 遗洒、飘散载运物.九,不得用危险货物运输车牵引车辆 十,不得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十一.不得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使用远光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有路灯照明的城市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二,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不得使用远光灯.三 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一百五十米内不得使用远光灯、四。超车时 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五.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得使用远光灯,第四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在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过四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得超过二小时。禁止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凌晨二时至五时运行 按照规定进行接驳运输的车辆除外 第四十二条.高速公路十九时至次日凌晨六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十九时前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选择出口驶离高速公路.遇有恶劣天气或者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为服务区及路面施工工程运输油料等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 由就近出口驶入、驶离高速公路,第四十三条,收费道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车流量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待交费车辆排队长度超过匝道或者收费广场时、收费道路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保障车辆安全有序通过收费道口。不得造成车辆堵塞,第四十四条。遇有开启警报器.标志灯具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让行,一、其他车辆向右侧变更车道或者靠道路右侧通行、二,靠右侧停在安全的地方等待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过后再通行 三,通过交叉路口时。等待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通过后再通行、第四十五条、在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路段、公共汽车应当在专用车道内行驶、遇到转弯或者遇有障碍时.可以临时借用其他车道,在规定的时段内,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客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占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可以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其他机动车可以在规定时段外或者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使用,第四十六条,公交车进出站点、应当在站点一侧顺次单排停靠.设有港湾式停靠站台的,应当顺次停靠,上下乘客后立即驶离 其他车辆不得挤占公交车站点。第四十七条.出租车临时停车应当按照顺行方向停靠,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三十厘米 上下乘客后立即驶离、不得停车待客,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标线标明的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二,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三、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四 不得违反规定在医院,学校、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停放 五,不得违反规定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六。未悬挂号牌 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机动车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十九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二,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 遇有停止信号时停车等候、三.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四、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信息,五,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第五十条.行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二,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三.不得在车行道内停留.招呼车辆以及有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四 不得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和逆行方向的道路一侧拦乘车辆,五 妥善看管携带的宠物、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第五十一条。乘车人不得乘坐明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机动车、第五十二条、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车,不得安排其乘坐前排座椅、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 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