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责任区的容貌与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对建筑立面进行建设或者改造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可以代为改正。改正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理,拒不改正或者清理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可以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搭建,堆放 吊挂影响城镇容貌的物品的.二,在城镇道路。建筑物 构筑物、树木。市政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 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的.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有关摊位。摊点卫生管理规定的,四,使用高音喇叭 音响器材等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围挡 侵占 损毁园林绿地的.二.损毁.盗窃,占用城乡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擅自关闭 拆除,迁移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和内部结构的,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车辆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抛洒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可以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住宅小区内饲养家禽 家畜的、或者饲养宠物影响环境卫生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拒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车辆修理.清洗,装饰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四条。拒绝、阻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五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