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 从其规定,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任区的容貌与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对建筑立面进行建设或者改造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 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可以代为改正 改正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理,拒不改正或者清理的 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可以代为清理 清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搭建 堆放 吊挂影响城镇容貌的物品的.二 在城镇道路 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市政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的、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有关摊位,摊点卫生管理规定的.四,使用高音喇叭、音响器材等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围挡、侵占。损毁园林绿地的 二,损毁 盗窃,占用城乡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擅自关闭、拆除,迁移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和内部结构的,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车辆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抛洒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 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可以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住宅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或者饲养宠物影响环境卫生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 拒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车辆修理。清洗、装饰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四条,拒绝,阻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五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