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合理区间法细则 一。开评标程序.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开标、评标。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举行开标会议、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照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随机抽取投标人编号.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三。招标人代表根据投标人编号随机抽取投标人进入评审的排名次序,四,评标委员会对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资信标及商务标评审,五、3名投标人均通过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 六.3名投标人中如出现没有通过评审的。按照排名先后,由其他投标人依次递补进入评审、直至评审出符合要求的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束,七.经评审。所有投标人中通过评审不足3名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二。技术标、资信标评审 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按照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规则执行 三.商务标评审。一 合理区间范围确定.将招标控制价至招标人期望价Q定为合理区间,Q、1、P.times,B,F F Q.招标人期望合理价,B.招标控制价 F,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F,0,P 下浮比率。房屋建筑工程一般下浮6。10。装修,安装工程6,12。市政工程6、14.园林绿化工程6,16。其他工程6,12,二,投标报价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人投标总价,项目措施费。分部分项单价。均在招标人确定的合理区间范围内的,属于合格投标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属于不合格投标报价,不予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