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储备土地供应第二十二条 储备土地的供应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依法拟定供地方案、经州。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属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实行招标 拍卖、挂牌方式供地、第二十三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确需使用土地.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由土地储备经营中心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指令.实行按成本价供地或无偿划拨.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