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权属管理第六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归乡 镇 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 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 镇,人民政府代为经营管理、第七条,市,县,区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的集体土地进行登记 确定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 由市,县.区,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指建设用地。使用证.依法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 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第八条 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的集体建设用地 方可由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向土地使用者有偿提供土地和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