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 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4,1466.2011 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08月1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建标,2011.202号,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省直有关部门,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34.1466、2011、自2011年8月10日起施行.其中第4.2.1,4,2 2.4,2,3。4、2.4、6 1。2 6,2 2.6.2。4,6,3、1,6 3。4,6、3.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由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发行,二.一一年八月八日前.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函。2009,573号文件.关于申报2010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先进经验和兄弟省市有关标准,在总结安徽省具体工程实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节能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 给水.热水供应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等.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邮编230001、邮箱。308785194,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编单位.安徽省气候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绿色和生态建筑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俊贤,朱兆晴,陈国林。刘兰、刘静、甄茂盛 任禄 汪军、吴常军.孙卫心 王慧、王东红.张永炜。吴必文.刘朝永 王浩.高峰,孙妍妍、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明明,苏继会,张庆宇 潘日兴。姜长征、廖绍峰 周小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