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 1466,2011,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08月1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建标.2011 202号、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省直有关部门,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经审查通过 现批准为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34,1466、2011.自2011年8月10日起施行 其中第4,2,1.4,2.2 4、2.3。4 2、4、6。1,2,6,2。2.6、2.4。6,3、1 6 3,4.6,3 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由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发行,二。一一年八月八日前.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函。2009、573号文件 关于申报2010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先进经验和兄弟省市有关标准.在总结安徽省具体工程实践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节能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给水、热水供应节能设计 电气节能设计等、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 邮编230001。邮箱,308785194。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编单位,安徽省气候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绿色和生态建筑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王俊贤,朱兆晴,陈国林,刘兰。刘静 甄茂盛.任禄,汪军,吴常军,孙卫心、王慧,王东红.张永炜。吴必文.刘朝永、王浩,高峰 孙妍妍、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明明,苏继会、张庆宇,潘日兴、姜长征。廖绍峰,周小荔